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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01-02 15:3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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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浙江网7月24日电 近日以来的连续高温,让杭州迎来了酷暑时节。昨天是二十四节气中的大暑,最高气温达到了36℃,在这样的高温天气下工作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次活生生的“烤”验。
6月27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7月16日,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和杭州安全生产管理局又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台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气温达到35℃以上时,中午11点至下午3点应该暂停在阳光直射下作业;气温达到38℃以上时,原则上要停工,确实需要施工的,应该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
然而,来自政府方面的高温关怀是否真正体现到了实处呢?为此,本报记者特地体验了一回普通劳动者在高温下的生活。
搬家工人:第一次领到了高温费
上个周六清晨六点,大多数的杭州市民还在梦乡中,搬家工人郑红晖已经和同事们忙活起来了,他们的第一趟活就在晨曦中开张了。随着太阳渐渐升起,夜晚带来的凉意渐渐退去,把家俱搬到车上花了郑红晖他们半个小时的时间,他和其他几个同事的脸上都挂满了汗珠,有人索性把上衣脱了下来。
“这天气,真热!”郑红晖忍不住抱怨着,汗水这个时候已经把他的上衣湿了大半。今年32岁的郑红晖老家在湖北黄石,来杭州已经3年多了,现在和几个湖北老乡一起在一家位于杭州紫荆花路上的搬家公司当工人。
“虽然一般夏天都是搬家的淡季,但是今年还是比较忙的,每天都排得满满的。不过,由于工作强度大,天气又热,一天最多就只能跑三四趟。”郑红晖说,搬家是个体力活,现在由于天气热,很多老乡干了两三天,就扛不住走人了。
现在,郑红晖比平时要提早一个小时开工。“趁着早上凉快,能多干点就多干点。下午太热了,人实在是吃不消。”他告诉记者,他们每天从早上6点开工,一直要到晚上10点来钟才收工。为了避开高温,中午12点到下午2点是他们的休息时间。
不过让郑红晖和同事们高兴的是,前几天自己所在的搬家公司给所有的搬家工人们发了一箱饮料和100块钱高温费,还特别腾出了会议室让他们休息。这可让从事其他行业的老乡羡慕不已。“以前都是那些坐办公室的才能拿高温费,我们搬家工能拿高温费,真是想也想不到。空下来的时候,我就和老乡在会议室里打打牌,吹吹空调,这比起我那几个在工地上干活的老乡要好多了,挺知足啦。”他笑呵呵地说。
建筑工人:避暑药箱送到工地
上个星期五,正在杭州邮电路32号的施工现场施工的小罗发现工地办公室里多了一个避暑急救药箱,里面装着藿香正气水、清凉油等避暑药品,只要工人感觉不适,都可以从这个避暑急救药箱拿药。
大热天最辛苦的就是劳作在建筑工地上的工人们,尤其是遇上工期紧张,没日没夜地顶着酷暑施工是常有的事。进入夏季以来,改善施工人员高温作业环境的问题记在了杭州上城区危旧房改善办公室副主任陈星豪的心里。
上城区危改办特地召开了安全会议,反复要求施工单位注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每天的高温时段进行科学施工。同时,在工地上为工人准备防暑的药物以及大桶的清凉饮料。从上周开始,邮电路32号等危旧房改善项目施工工地配备了避暑急救药箱。
“领导很关心我们,除了送药,还好几次专程来探望我们。工地负责安全生产的安监员师傅对我们的施工时间进行了调整。错开最热的时候,早晚多开点工,中午能有三四小时的休息时间,还有饮料什么的,高温对我们施工基本没什么影响。”一位正在施工的老师傅告诉记者。
除了为工人配备急救药箱,工地上还提供滴有藿香正气水的大桶开水供工人们随时饮用。据施工点安监员介绍,前段时间杭城天气连续高温,工地上没有一名工人出现中暑现象。
高温福利优劣不一
由于目前劳动法规一直未对劳动者高温作业出台具体保护措施,因此,目前为止我省针对高温作业的具体保护措施是参照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最新发出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执行的。该《通知》规定:我省企业在职职工在高温条件下有权享受发放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待遇,开支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尽管有条文明确规定,由于该项规定并不是强制性规定,因此各个企业执行情况也参差不齐。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在杭州,各国有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外资及中外合资企业是执行高温关怀制度较好的单位。一些中小公司,尤其是私营企业推行高温关怀的则是凤毛麟角。
据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工作人员介绍,每年夏天他们都会接到不少投诉,抱怨单位不发高温费,或者是高温天气下工作时间太长,休息得不到保证等等,其中以建筑行业居多,但对于这类投诉,他们无法受理。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陈处长告诉记者:“如果企业主不执行,作为职能部门想查处也无法可依。因为支撑‘高温关怀’的依据只是一个不具强制执行力的指导性文件,这就使‘高温关怀’成为企业的一项福利项目。在高温下作业而得不到应有的待遇的工作者,可以通过工会组织和企业主进行商讨。”
呼唤为高温福利立法
“必须为高温福利立法。”近10年来,这样的呼声没有间断。但在全国不少地方,至今仍然处于高温立法真空。
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张轶群律师表示,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1960年7月1日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是目前惟一一部高温劳动保护法规,对于自然气候引起的室外高温下能否放假、如何补助、应采取何种劳动保护措施却没有规定或者很模糊。而目前的《劳动法》一直未对劳动者高温作业出台具体保护措施。
记者从杭州市人大获悉,到目前为止,杭州市并没有专门针对高温劳动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杭州市政府法制办也表示,高温劳动保护也没有纳入今年的立法计划。据悉,全国其他城市也鲜有高温劳动保障的立法。
酷暑“烤”出了现行高温福利政策的窘境,如何进行制度纠偏,如何让政策与时俱进,如何体现公共政策的公平性,在高温年盛一年的时候,已是我们亟待破解的难题
作者:通讯员 何敏慧 记者徐健 陈进红 摄影 林云龙
责任编辑:沈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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